珠江商报讯 记者苏淑婷报道: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加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热点。5月6日,记者获悉,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发布的《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5月12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稿透露,全市各级各类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在具备条件下可开设托班,以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为时间节点。2周岁及以上的幼儿即可入托。
该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教活动的全日制托班,半日制托班可参照执行。根据意见稿,在片区3-6岁适龄幼儿入园学位需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幼儿园具备开展2-3岁幼儿照护服务的条件和资源。幼儿园须依法依规办园,自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师德师风事件、无通报批评或处罚、无违反办园行为等相关记录,证件齐全、有效等。在班级规模方面,意见稿明确,每个托班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班数不超过核定班数的20%。
此外,在师资配置上,意见稿要求,幼儿园要按照要求配足配齐全园教职工,托班幼儿与保教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比不高于7:1,每班至少配备2名专任教师。托班专任教师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托班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保育师)。
在入托条件方面,意见稿提出,入托年龄为2周岁及以上,以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为时间节点。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村集体等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托班,可优先招收本单位、本村(居)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空余托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幼儿园托班面向社会招生,符合资格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的,可采取分批次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抽签摇号等录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托班幼儿原则上直升本园小班。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托班一并纳入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在收费标准上,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保教费标准由幼儿园结合办托成本和财政补助等合理制定,最高上浮不超过本园保教费标准的50%,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非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保教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幼儿园依法自主确定。经批准开设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享有普惠性幼儿园各项财政扶持政策。
托班的开设,意味着公办幼儿园亦能开设“小小班”,这对于家长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以前,孩子3岁才能送去幼儿园,2岁到3岁这年龄段,只能送去早教班,或者送去民办幼儿园,一年花费超过1万元。”刚刚生完二胎的苏小姐希望该意见稿能尽快落地,以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减轻家庭负担的同时,也能让孩子得到良好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