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李文杰报道:5月16日,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铭恩主持会议。

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强化了党领导信访工作,并将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职责列入规定范畴。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同时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这就要求我们要落实人大信访工作责任,将人大信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整体格局, 融入到人大监督过程,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为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反映和督促解决信访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会议精神。各级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鲜明特点,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要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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