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妙哲报道:5月18日,云东海街道发布《云东海街道固体废物、工业废水直排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市民有奖举报八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奖励50万元。
根据该办法,市民发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可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监督管理所进行有奖举报,共涉及八类行为,如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等。
根据上述办法,举报人在举报时,需提供明确的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详细位置等线索,并明确说明为有奖举报。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涉及环境犯罪,举报人认为不方便表露身份的,可匿名举报;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举报人申请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该办法指出,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50%、30%、10%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若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处罚,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措施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案件有一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或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举报人的举报涉及上述多项的,按奖金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
若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对同一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得重复奖励;同一举报人分别向不同级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由调查处理该违法行为的部门奖励,不给予重复奖励。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该办法,严厉打击偷倒固体废物和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云东海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链接:
一、适用举报行为
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办法进行举报:
(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三)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四)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五)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涉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六)通过不正常运行水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河涌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包括以下情形:
1.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向河涌排放的;
2.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向河涌排放的;
3.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向河涌排放的;
4.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将工业废水直接向河涌排放;
(七)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向河涌排放
工业废水;
(八)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含重金属污染物的;
2.向河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或省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或十倍以上的;
3.私设暗管向河涌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
二、市民举报方式
(一)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
(二)通过云东海生态环境所的电话热线和电子邮箱进行举报(电话热线:0757-87809750,电子邮箱:ydhsthjjgs@ss.gov.cn);
(三)来访或信函进行举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监督管理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以西400米2座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