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顺德雨水频繁,天气高温潮湿。然而,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米线(米粉)等湿米粉产品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市民食用有引发食物中毒的风险。
2022年,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湿粉专项整治行动,确立每月的1日作为“湿粉统一查”行动日,加强湿粉类食品的安全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湿粉类产品生产经营、运输、贮存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故。

顺德持续开展湿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辖区内湿粉类食品的安全监管力度。
截至目前,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相关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学校食堂等单位4343家次,立案查处3宗,责令1家生产企业停产,对检查中发现的10.635公斤过期湿粉类产品依法进行没收、销毁。
3家经营单位被立案处理
近日,乐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湿米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湿米粉销售单位是否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与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一致、售卖的湿米粉类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标签标识要求贮存产品等情况。
执法人员对现场销售的湿米粉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经营者进货台账、购货凭据等进行仔细查验,检查中发现3家湿米粉经营单位正在销售的湿米粉产品已超出保质期,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执法人员对湿米粉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乐从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述3家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消费者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
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市民在选购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凉皮等湿米粉时,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根据产品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现场查看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包装标示要求,明晰所购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要素。湿米粉应低温储存,且要在其保质期内食用完。
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销售者、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木耳、银耳等食品时,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
湿米粉应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冷藏或在阴凉处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完毕。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银耳、木耳等食品应当在储存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对于过期未销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湿米粉,要及时销毁处置,做好销毁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期湿米粉不回流经营。
食用前应重点检查湿米粉的保质期
虽然湿米粉保质期一般为24小时,但由于现在的湿米粉生产工艺变化,超过保质期的湿米粉感官性状仍然正常,且不会有发酸发臭等变质性状,会给人造成可以继续销售或食用的错觉。然而这类湿米粉却可能已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发中毒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因此无论是食品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按照保质期销售或食用湿米粉,对于过期食品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
同时,椰毒假单胞菌也可能在泡发木耳、银耳上繁殖,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因此,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能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就诊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
如果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文/珠江商报记者邓海霞 通讯员王雯吴颖琳
图/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