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陈志雄的顺德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石耀昌为顺德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接过任命书后,石耀昌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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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铭恩主持召开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陈志雄的顺德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石耀昌为顺德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接过任命书后,石耀昌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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