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心播报:较早前,桂城的莫先生来电求助说,去年他在佛山市某公司租了一辆车搭客,至今年6月因故要提前终止合同,该扣除的费用公司已全部扣除,而公司该退还给他的钱,却一直拖着不肯退,希望梁心帮办栏目帮忙解决这个问题。记者协调后,莫先生就退款一事同公司达成了和解。
莫先生于去年11月在位于佛山的某公司租了一辆车搭客,租期一年,每月租金4100多元。如果完成搭客任务,公司将返还500元给莫先生。由于客观原因,至今年6月底莫先生必须终止合同、提前4个月退车,因此公司已按照合同的要求扣除了莫先生相关费用,包括2000多元车损费等。
可是,该退还给莫先生的钱,公司却一直拖着。原来,该公司每辆车的月租实际上是3600多元,收4100多元是怕司机完成不了任务,如果司机完成了任务,将会退还500元月租给司机。但这500元并不是这个月完成任务下个月就退还,而是隔两个月之后,才退还。莫先生提出终止合同之前的两个月,是完成了任务的,可是,该公司以莫先生终止合同为由,不退还1000元月租。莫先生求助时说,他已经配合公司履行合同,该扣的钱都让公司扣了,但不能因为他提前终止合同,就把他应得的钱也扣除。
接报后第二天,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说,莫先生确实遇到上述问题,但“员工终止合同不与退还月租”是单位的规定,他们暂时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随即,记者同黄先生等人沟通协调。

惊喜的是,第二天,莫先生来电告诉记者说,就公司不肯退还月租一事他已同公司达成和解,不需要记者继续协调了,非常感谢梁心帮办栏目的帮助。而至于是公司退还了他1000元还是公司采取其他补偿方式,莫先生则不愿透露。不久后,莫先生还给记者发来短信表示感谢。
文/珠江时报帮办记者 梁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