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高明学生,暑期需注意这些安全!附安全指南→

进入8月份,高明广大学生迎来暑期“下半场”。不少在7月份参加各种夏令营及课外培训的同学,也趁最后一个月的时间计划着如何游玩。但当同学们嬉戏玩耍时,安全隐患常常“潜伏”在周围。每逢假期,溺水危险、电信诈骗、交通事故等危及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总会进入高发期。

教育部门提醒,安全的假期才是快乐的假期。暑假期间,学生游泳时要注意什么?电信诈骗如何防范?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今日(3日),记者梳理出一份学生暑期“安全指南”,希望帮助学生及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度过一个平安无忧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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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高明不少学生前往高明体育中心的游泳馆游泳戏水。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预防溺水

遵守游泳安全“六不”原则

“这里是野泳黑点,请家长们马上带小朋友离开。”8月1日下午,在高明灵龟公园西江沿岸,高明区教育局副局长叶有雄举着“大声公”向野泳市民喊话,劝导他们离开危险的野泳区域。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当天,高明区教育局和学校、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前往灵龟公园西江沿岸、荷城街道苏村西江沿岸等野泳黑点进行实地巡查,劝阻野泳家长及学生。

记者在现场看到,野泳黑点周围都设置有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但依然可以看到一些小孩不顾危险在水域旁边玩耍嬉戏。

“我们在沿湖、河岸边都设立了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仍有一些家长及小孩不听劝阻,随意下水。”高明区住建水利局一工作人员说,特别是在农村和城郊接合区,因为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较多,并且缺少安全监管,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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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劝导志愿者到野泳黑点开展学生野泳劝阻工作。高明区教育局供图

为此,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阵地,高明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使出浑身解数,向学生普及防溺水知识。假期前,高明区教育局已安排部署各项防溺水工作,扎实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建立防溺水防范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全区各校也通过主题班会课、制作手抄报、写作文、家长会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凭靠教育部门、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家庭的共同参与。”高明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相关负责人说,只有通过各级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紧密配合,加强教育和监管,进一步增强家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完善各项监管和保护措施,才能有效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针对学生游泳安全的问题,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家长要教育和监管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和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不盲目施救,应立即寻求成年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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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劝导志愿者到野泳黑点开展学生野泳劝阻工作。高明区教育局供图

预防诈骗

手机应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每逢暑假,很多学生都想通过兼职、打暑期工的形式赚取收入、积累社会经验。工作实践是好事,但背后可能潜藏着诸多陷阱,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往往很容易就受到社会人员的欺骗。

派传单是学生最常参与的工作实践之一,学生大多是通过同学或者熟人介绍,通常没有和雇主签订用工合同和协议。

“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因大学生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而蒙受欺骗的案件。”对此高明公安表示,即使是打暑假工,也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事后维权的必要保障,合同中应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反诈中心App。

另外高明公安提醒,大学生暑期找工作,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有风险防范意识,首先要确保招工信息来源真实可靠,学生可通过向家长、老师或有关部门咨询,以确定信息的真实性,慎防非法黑中介收取中介费,如果招聘单位向大学生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就要提高警惕,因为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

暑期工除了要小心黑中介外,还要防止陷入传销陷阱。因为一些传销组织会借暑假打工的名义招募一些社会经验少的大学生作为下线,给他们洗脑。一旦同学们到公司后就会被连哄带骗地买下一些货品,然后公司再以高回扣做诱饵,让应聘者去哄骗他人。  

对此,高明公安提醒大学生不要有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要有一种能够踏踏实实工作的心态 ,如果陷入传销,想办法报警求助。

除此之外,不少学生由于没有手机,暑假期间一般都会使用家长手机来上网、打游戏,殊不知危险也可能存在手机之中。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家长,现在手机功能太强大,里面绑定资料太多,尽可能不要随意让小孩玩自己的手机。可以让小孩使用自己已淘汰的手机,手机上没有绑定任何银行卡或支付账号,这样比较安全。父母手机应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该APP可提前预警,快速举报诈骗内容,拦截可疑电话,并及时报警。

家长也要告知孩子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孩子不要轻信陌生人言辞,遇到被吓唬的情况,不要惧怕,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一旦涉及资金转账,或发现任何不妥,立即向家人反映或报警求助。

预防交通事故

12周岁以下儿童严禁骑单车上路

暑假期间,随着孩子们外出机会增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随之增加。大多数学生由于生理、思想尚未完全成熟,走路、骑车往往不懂危险,不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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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园里正在骑车的孩子们。

此外,儿童独自出外玩耍也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因为儿童本身无法预见交通危险情况,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都不足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他们可能无法快速正确地采取避让措施。

今年初,在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一名2岁小男孩突然冲出马路,所幸途经小汽车及时刹车,没有造成安全事故发生。该男童家长心有余悸地说,家里忙于生意疏忽了对孩子的看管,要是孩子发生意外后果就不堪设想。

高明公安提醒,家长一定要重视儿童出行安全,看管好小孩或携带小孩外出,要时刻确保孩子在家长的视线范围内,防止孩子走失或被不法分子带走。另外,家长可为孩子佩戴标注有身份信息的信息卡或手环,同时让孩子记住家人的电话。若不幸有意外情况发生,家长要保持镇定,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求助。

针对骑车上路的问题,高明区教育局安全保卫股提醒,12周岁以下儿童严禁骑单车上路。同时,不建议虽12周岁以上但车技不够娴熟、对危险情况判断能力欠佳的孩子骑单车上路。12周岁以上的儿童在道路上骑单车要靠右侧道路骑行,不能和机动车抢道,更不能相互竞逐。

另外,儿童步行时不要埋头看书、玩手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不要在道路上踢球、玩滑板;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

对于家长来说,外出不要让孩子独自过马路,不要让孩子独自在车辆较多的停车场、小区出入口等路段玩耍;带孩子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行人过街设施;尤其要注意:带孩子过马路时,要牵着孩子的手腕,以防孩子突然挣脱。

当前中学生骑电动车出行的不在少数,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车速度较快,危险性较高。高明交警提醒家长,应负起监管责任,为了孩子人身安全,不要纵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出行,并要教育孩子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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