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报道:近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发布公告,对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其中,佛山市顺德区榜上有名,获评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该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获评,经历了各地区各部门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省委依法治省办会议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2022年8月4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正式发布公告,经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共有6个地区获评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30个项目获评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顺德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便捷高效,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更加依法有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在全区各界共同努力下,顺德法治环境日益改善,法治政府建设红利充分释放,为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注入了强劲动力,顺德连续十年蝉联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一,十二次入围“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第一位。
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表示,荣获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经验做法,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和支持保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以示范创建活动的不断走深走实,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