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为进一步深化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8月16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目前佛山市已对《佛山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试行)》)进行重新修订,借此全面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现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
据了解,为深化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9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方案(试行)》,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通过改革采取设计一项、建设一项方式,极大缩减了整体设计和相关审批手续办理的时间,大幅提升了项目开工建设速度。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方案(试行)》试行10个月时间以来,列入改革推进计划中的项目进度全面提速,未发生任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及时总结上述经验并扩大范围推行实施,日前市住建局对《方案(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完成后的《方案(试行)》将实施范围扩大为所有新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所有佛山市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均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施工工序进度,将工程项目分为5个阶段、5种情形,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此外,根据新印发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企业诚信分A、B、C、D、E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同时加强行业监管,现《方案(试行)》规定将实施主体明确为: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为同一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须为诚信B级以上企业。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后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开展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革工作进行评价评估,确保工作要求能够顺利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