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薛紫琪 通讯员何婉君报道:“有这样的政策保障,总算让我的店铺可以不用注销,还有时间歇歇脚、攒攒劲,应对暂时资金不足、经营困难的问题。”乐从镇某饮品店经营者陈女士说。
近日,陈女士来到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市监窗口要求办理个体户注销业务。因为店铺出现了短期经营困难,陈女士打算注销其店铺。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向陈女士介绍可以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手续,使其“停机保号”,待将来市场前景好转可以“重振旗鼓”。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陈女士仅用十来分钟便完成了“歇业备案”的相关手续。

乐从成功办理首宗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乐从市监供图
自3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增设“歇业制度”,出现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通过歇业登记的方式按下暂停键,降低维持成本,“充够电”再出发。
《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主体歇业的期限累计最长不得超过3年,到期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歇业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开展或者已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于30个自然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终止歇业,快速恢复经营。
为解民忧,让市场主体歇业事项简办、快办,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对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提供延伸服务。在市场主体“歇业”期间,不仅保留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其名称、商标、专利等信息也均可保留,更不会因企业住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因擅自停业而面临吊销风险,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
此外,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持续加大对歇业备案政策的宣传力度,推动“歇业备案”政策落地,围绕企业设立、变更、歇业、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新政策的务实与便利,助力优化乐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