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以来
进出公共场所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
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好口罩
做好防疫“四件套”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人有责
尽管经常强调
但仍有一些人没有重视
殊不知
不佩戴口罩、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
后果很严重!
据韶关发布消息,10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明在接到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电话后,不执行就地等待疾控人员上门处置等相关防疫规定,且不佩戴口罩步行到公共场合随地吐痰,造成其携带的变异毒株在社会面传播重大风险,行为十分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已对陈某明进行立案侦查,并将依据其涉嫌构成的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市民朋友
务必严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密切配合流调工作
对于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
或不配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
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做好这些
当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