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10月25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一宗代售口罩不仅不发货,还迟迟不退款,进而引发纠纷的民事案件,给不少以为在朋友圈“打广告”并无大碍的市民敲响了一记警钟。
2020年2月,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国内口罩资源紧缺。涂某偶然在朋友圈看到了一则“售卖口罩”的信息,马上联系了发布人吴某,表示需要购买1万个一次性口罩。
吴某回复,自己并非售卖人,其仅是帮助朋友在朋友圈“打广告”。随后,涂某按照吴某指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案外人张某交付了33000元的货款。
2月19日,吴某却告知涂某口罩无法发货,并承诺会将货款全部退还,但吴某却一直拖延退款。无奈之下,涂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吴某退还33000元货款及支付相应利息。
吴某辩称,该案与自己无关。首先,与涂某建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是口罩销售商张某,吴某只是出于好意向涂某提供帮助,并未收取过任何中介费用。同时,涂某也知道销售口罩方实际为张某,货款直接汇入了张某账户。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吴某以自己的名义向涂某出售口罩,涂某向张某转账也是基于吴某的指示,吴某否认自身交易主体的身份与事实不符,涂某、吴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义务。
其后,吴某未按约定交付口罩,涂某亦同意退款,合同已合意解除,吴某应将货款33000元退还予涂某。现吴某拒不退还货款,给涂某造成了损失,应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综上,法院判决吴某向涂某退还货款3300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
南海法院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络或朋友圈广告,切勿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支付货款,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辨认能力,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