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南海成功赔付首单农民工工资保险,金额超百万!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如何形成“有钱发”“发给谁”“发多少”“谁来发”“谁兜底”的防欠治欠制度闭环?南海用好工资保证金兜底保障,快速启动工人工资保证保险,优先支付项目工人工资,守好工人的“钱袋子”。

赔款仪式现场。

记者从南海区人社部门获悉,9月30日,在丹灶镇某大厦项目工作的19名工人,收到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赔付的工人工资。此次启动保险共赔付19人1079464元,是南海区启动工人工资保证保险成功赔付的第一单,也是中国人寿财险佛山中心支公司在佛山赔付支付的第一笔。

该项目在南海区人社局、住建水利局和丹灶镇政府成立工作组全面调查及多次组织协商调处后,施工方和工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人社部门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后,施工单位逾期仍未整改。
经工作组讨论研究,向该项目的承保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发出《工人工资保证保险支付通知书》,快速启动该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将欠薪问题控制在属地、解决在项目。

相关制度规定链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开工前设立工人工资保证金,不仅从法律上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清偿责任,也从制度上对工人工资设立了兜底机制。
《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对工人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提取以及保证保险、银行保单的使用、支付情况进行规定,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等因本项目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逾期仍未支付的,由主管该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向出具保单的保险公司发出《工人工资保证保险支付通知书》,保险公司收到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地向指定的工人账户支付款项。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郑慧苗 通讯员 卓越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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