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公安发布一则通报。通报称,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在经营汇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间,涉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提醒投有资金且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可向南海公安报案。
通报介绍,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在经营汇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间,涉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目前,该系列案已立案侦查,2022年11月8日,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南海警方提醒,在南海区桂城厚德时代、桂城德永汇盈、夏西厚德智盈、金沙厚德顺利、乐安厚德永盈、罗村厚德永圣、乐安德永智盛、大沥厚德星耀以及桂城江南名居、和基花园等10间涉案网点,投有资金且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可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或居住地所属中队提交报案,提供相关协议、承诺书、交易记录等相关报案材料。
同时,警方敦促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何某光有关的集资协助人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
本案涉案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并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点。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杨慧 通讯员 南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