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至今,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共检出各类不合格进口食品共40批次,均已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未流入国内市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配料中有我国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未在准入范围内、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签检验不合格等。

南海区食药安办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要求,进口的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必须在海关总署注册,涉及到动植物源性的食品还应获得准入资格,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海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在此提醒各大企业,进口食品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未获得准入资格、境外生产企业未在海关总署注册、不符合我国标准要求等的食品不得进口。进口商作为进口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肩负起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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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原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