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件带点滑稽又无奈的事,近日南海的覃先生,请人帮他代办车辆年审,没想到人家却把他的车撞烂了。这个责任应该谁来承担?一起来看。
6月25日,覃先生通过朋友推荐的微信,找了一位姓蒙的老板娘,代办五十铃货车的年审业务。
覃先生说,他们双方之间并不认识,也没有签订协议,单凭朋友推荐的信任度,就交给对方代办了。
对方派了一位姓潘的司机上门,将覃先生的货车开去年审。
结果这位潘师傅“不负所托”,当天下午就完成了年审,但却在回程的途中,开着覃先生的货车撞到了新西樵大桥的护栏上,还发生了甩尾,车损严重。
根据当时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位潘师傅负全责,还要赔偿道路护栏的损失。覃先生也要求潘师傅赔偿车辆折旧费、误工费等,共计大概4000元,但潘师傅就拒不赔付,指望用覃先生的车险解决。
而那位姓蒙的老板娘,也只说不收代办年审的费用,对赔偿就只字未提。
覃先生说,他并不清楚对方的公司名字和地址,只知道潘师傅经常去的几个机动车检测点,于是就带着记者去找人,结果都是一无所获。
随后,记者以车主身份联系上老板娘蒙女士,对方口头承诺他们有“关系”,代办年审业务包通过,还可以帮忙花钱买分,按分算钱,具体价钱要看地段和车型而定。
当记者问到对方公司名字、位置等方面的信息,对方就有意识地避而不谈。
有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在责任厘定方面的规定,虽然是覃先生主动托人开车办事,但责任还是在驾驶员身上。
建议车主先走保险维修车辆,再保留单据追讨赔付,因为一般可以赔误工费的维修期就是十天左右,如果因为纠纷延误了维修,那么延误期间的误工费用就只能自付了。
文、视频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林嘉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