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骑行,从“头”开始。7月13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罗村中队(下称:罗村交警中队)组织狮山罗湖社区、状元社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联动商家共同强化新买电动自行车群众的安全骑行意识,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行的安全头盔配戴率、交通安全守法率,引导群众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不注意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究竟存在怎样的危害?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最具警醒意义。现场,罗村交警中队副队长陈向明给大家播放了警示视频,直观展示未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电动自行车事故带来的惨痛教训,让商户认识电动自行车骑行交通违法的危害。

罗村交警中队副队长陈向明进行宣讲。
“不遵守交通规则骑行电动自行车会带给我们惨痛的代价,正确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才有保障!”陈向明呼吁商户们在合法售卖电动自行车的同时,也要将安全知识送到消费者手上,传播正能量,积极叮嘱消费者安全骑行。同时,他还向大家发放并介绍了关于电动自行车规范销售和安全骑行的承诺书及其内容,并组织大家签订承诺书,希望大家每售卖一辆电动自行车,就发出一张交通守法倡议书。让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普及,并形成区域效应,从而影响和覆盖更多区域和群体。
承诺书中,倡议大家做一名电动自行车合法销售者和积极做一名电动自行车行业普法者,承诺销售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法规,杜绝非法改装、篡改电动车性质等行为,坚决停止为消费者提供改装电池、电压等违规服务,主动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学习《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和普及安全骑行。

狮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村执法中队副队长刘锦彪发言。
合法销售电动自行车,安全利润两不误。狮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村执法中队副队长刘锦彪向大家介绍了电动车销售的相关要点,要求大家销售CCC认证、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杜绝售卖和协助客户改装车辆,同时也强调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要向群众售卖或者引导群众购买具有CCC认证的安全头盔,保障出行安全。

活动合影。
据悉,狮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日常开展电动车销售专项行动,通过排查、接收群众线索等,查处存在改装等违法行为商户8家,没收改装车49辆,没收违法收入约5万元。
罗湖社区党委委员吕红磊则向商户们提出,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不要违规占道,损害了周边群众利益,容易影响邻里感情,更影响道路通行。

为企业代表送出爱心头盔。
活动现场,罗村交警中队还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代表赠送了具有CCC认证的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禤秋均表示,回去后一定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做好普法者,让更多人提高安全骑行意识。
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彭燕燕
通讯员/黄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