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我区超24.9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底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哪些人养老金涨了?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
养老金涨多少?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22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二)挂钩调整
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实行挂钩,原则上为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
1.定比调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以及我市地方过渡性养老金加发项目)月标准的2.12%加发。
2.缴费年限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0年及以下的,增加额=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在每月增加20元的基础上,按超过20年部分每多缴1年,每月再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倾斜调整
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
一是高龄退休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
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
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二是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省直企业退休人员用广州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保底)。
养老金调整怎么算?举个例子。
案例一:以72周岁退休人员2022年12月时领取养老金3800元(其中含佛山市地方过渡性养老金加发金额为200元)、缴费年限30年为例,2023年1月1日起每月可以增加158.32元:定额调整22元;加上挂钩调整76.32元[(3800元-200元)×2.12%]和按缴费年限上调的40元(20元+(30-20)×2元);倾斜调整(高龄退休人员)20元。
一次性补发1—7月158.32×7=1108.24元,8月份基本养老金为3800+158.32=3958.32元。
案例二:以63周岁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2000元(没有佛山市地方过渡性养老金加发)、缴费年限16年为例,2023年1月1日起每月可以增加80.4元:定额调整22元;加上挂钩调整42.40元(2000元×2.12%)和按缴费年限上调的16元(16×1元);倾斜调整0元。
一次性补发1—7月80.4×7=562.8元,8月份基本养老金为2000+80.4=2080.40元。
什么时候到账?
本次调整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请注意查收。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黄文静 通讯员张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