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由佛山市司法局主办、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承办的《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下称《管理规定》)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座谈会在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7月20日,由佛山市司法局主办、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承办的《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座谈会。/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管理规定》已过两次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并在借鉴广州、惠州、江门、中山、江苏省等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而形成。为更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管理规定》拟建立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实施、清理等阶段确定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政府规范性文件落地见成效。
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就《管理规定》制定的背景、目的及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来自企业、企业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20名代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围绕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工作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不少企业代表认为,职能部门应将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加强与企业不良信息公示前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一刀切。

7月20日,由佛山市司法局主办、佛山市企业征信建设促进会承办的《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市场主体意见征集座谈会。/通讯员供图
市征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协会将发挥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处作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立法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联动我市市场主体参与立法、表达诉求。同时搭建畅通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为优化我市民主立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莫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