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和佛山市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荐2023年度禅城区优秀慈善个人、慈善项目、慈善村社的通知》已发布,(简称《通知》)《通知》对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作出详细安排,详情如下↓↓↓
关于推荐2023年度禅城区优秀慈善个人、慈善项目、慈善村社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广大爱心人士、企业和机构:
为在我区公益慈善行业树立标杆,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传递社会正能量的良好社会风尚,借助榜样的力量激励并发动社会各界,传播公益慈善理念,我区自即日起正式启动2023年禅城区公益慈善盛典系列活动,对2023年度禅城区优秀公益慈善个人、项目、社区及特别致敬人物进行表扬,进一步塑造并传播禅城公益慈善品牌形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佛山市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慈善会,佛山市禅城区社会工作联合会,南庄镇、各街道慈善会
推荐对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近五年来在禅城区公益慈善领域中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项目和村社(含在我区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外人士)。
推荐类别
重点围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等传统领域,延伸至卫生、教育、科技创新、佛山好人等领域,同时结合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内涵,按禅城区公益慈善特别致敬人物、公益慈善优秀人物、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公益慈善优秀村社四个类别进行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一)禅城区公益慈善特别致敬人物。对长期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涵盖港澳台地区侨胞)进行表扬,原则上不超过5人。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公益社会形象;
2.个人(或以他人名义)累计捐资300万以上,企业捐资累计1000万元以上;
3.积极动员身边的人参与公益活动;
4.捐赠的实物和资金为合法收入;没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禅城区公益慈善优秀人物。对长期支持慈善事业,并在禅城区公益慈善事业上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扬,原则上不超过10人。
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益精神,有责任感和热忱;
2.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在公益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能够为社会做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道德品质和社会影响力,能够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活动;
4.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禅城区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对在公益慈善领域表现突出的项目进行表扬,原则上不超过10个项目。
推荐条件:
1.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现有政府兜底保障政策之外,研究和发现急需慈善救助的困难群体,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开展慈善服务;
2.探索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和可持续性的慈善救助模式;
3.推选的项目应具有温度和感染力。
重点从项目成效(资金投入、服务人数、参与人数)、项目管理(实施情况、团队管理、特色亮点)和项目持续性(社区参与、资源联动、标杆示范)三个维度进行推荐评选。
(四)禅城区公益慈善优秀村社。对区内重视公益慈善村、居委会进行表扬,原则上不超过10个村社。
推荐条件:
1.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重视慈善工作,把慈善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一部分;
2.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在社区内举办慈善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慈善活动;
3.注重宣传动员,把慈善文化建设作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慈善社区创建与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的创建、与道德模范先进人物的评选表彰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4.建立有慈善资产登记制度及台账制度,捐款捐物登记及使用账目清晰。村社在区慈善会设立有“互助基金”优先推荐。
推荐流程
(一)前期推荐:通过区、镇街各有关单位、各公益慈善机构及社会各界推荐或自荐。
(二)全民点赞: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产生各20名候选表扬人物、项目、社区(特别致敬人物候选名额结合实际推荐情况而定),进入点赞阶段,接受全民点赞,开设网络点赞平台,并整合微信渠道,进行网上点赞,为期一周,占比权重40%。
(三)专家评审:在全民点赞结束后,组织佛山本地及省内资深公益慈善人士和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团,对20名候选表扬人物、项目、村社进行评审,占比权重60%。专审团将以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成效为基准,考虑影响力、传播度、覆盖人群等不同层次打分。
结合全民点赞和专家评审,最终产生拟表扬的禅城区公益慈善优秀人物、优秀项目、优秀社区和特别致敬人选。
(四)名单公示:通过主办方和媒体渠道,对拟表扬名单进行5个自然日的公示。
(五)集中表扬:拟表扬名单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问题反映的,由专家评审团确定为表扬名单,并在9月佛山慈善月择日举行公益慈善盛典进行集中表扬。
推荐须知
(一)推荐方式:符合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推荐和自荐方式提交申报资料。推荐单位包括政府部门、慈善组织、行业组织、企业、个人。
(二)推荐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止。
(三)相关要求:
1.据情况选填相应推荐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含事迹媒体报道或荣誉证书、事迹证明材料、图片等),在2023年8月16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慈善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相关电子资料发至电子邮箱:fscccsh@126.com;
2.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惠冰,联系电话:82345555。
附件:1.2023年度禅城区公益慈善特别致敬人物推荐表.docx;
资料来源:禅城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