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7月25日,里水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下阶段普查工作。
2023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里水将对在镇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情况进行清查,为里水高质量发展摸清“家底”,把脉经济。
会议现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有利于全面把握近五年经济总量、结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趋势,更是对里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为未来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丰富翔实数据信息。
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会议材料。
此次里水普查对象是在镇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即2024年1月1日起对全镇第二三产业的经营户进行2023年年度的数据资料的普查登记工作。
里水镇统计办主任陈莉文发言。
里水镇统计办主任陈莉文介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前期摸底工商登记经营户和个体户约4.5万个,对比上次普查量有了大幅增加,各部门、村(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力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按照普查登记流程规范操作,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完整、不重不漏。二是争取普查对象配合。要掌握问询技巧,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要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对于普查获取的信息资料,严格限于统计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里水镇镇长邓秀娟发言。
里水镇镇长邓秀娟从认识政治意义、抓好重点环节、坚持依法普查三方面作了要求和部署。
一是认识政治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自上而下全面动员的政治任务,是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普查工作,有利于为中央做的每项决策提供依据,也有利于里水摸清“家底”,把握发展位置,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落实有效措施决策过程中提供依据。经济普查必须做到真实有效,让决策层层递进。
二是抓好重点环节。要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职能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研判、强化分工,积极发动各种资源来推动工作。里水现处于经普绘图阶段,针对村(社区)的边界存在争议的问题而导致普查区、建筑物等未能确认的情况,要通力协作,提高担当意识,尽早完成清查准备工作。
要人员到位。指导员、普查员是经济普查的主要骨干力量,是搞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要保持人员队伍稳定,数量充足,同时要加强培训工作,确保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经济普查队伍,展现里水突击队的精气神和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
要宣传到位。宣传部门及村(社区)要及时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理解普查、支持普查、协助普查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依法普查。坚持防注水、防少漏的“两防”,确保普查数据结果真实可靠;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规范普查流程,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高质量完成普查各环节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 2023 年 8 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
二、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便普查员快速进行信息采集。同时请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您提供的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您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地方普查机构举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8512113。
衷心感谢您对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陈志健
通讯员 朱嘉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