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加了儿媳名字 赠儿的房产能索回吗?法院这样说!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宋晓贲报道:顺德一对父母在儿子婚前,送了套房给儿子,儿子婚后未与父母商量,在房本中加了妻子名字。儿子离婚,父母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把房子要回来呢?8日,顺德法院通报一起确权纠纷案例,法院认为父母买房给子女系赠与行为,房产目前属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无权要求更换房产名字。

2013年,许伯和英姨在顺德给儿子阿健买了一套房。当时,许伯夫妻俩名下已有两套房产。由于限购政策,许伯和儿子商量后,以儿子名义购买房产。定金、首期款、房贷款和装修款均由许伯和英姨支付,房产证上只写了阿健一个人的名字。

去年,阿健和小雯结婚,4人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不过,结婚8个月后,小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小两口离婚争吵时,许伯和英姨偶然得知,原来阿健曾经瞒着他们把小雯的名字加进了房本里。

为了避免小雯分走房子,许伯老两口向法院提出要回房子。法庭上,许伯提供了一系列转账单据,并提出房子房产证转到自己名下。而小雯则认为,房屋已是夫妻共同财产,许伯的诉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送给儿子的房子,加了儿媳的名字后,还能不能要回来?昨日,记者从顺德法院获悉,法院审判后认为,许伯和英姨当时的行为应当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予,房产为阿健所有。根据合同法规定,阿健在房本加了小雯名字后,其赠予行为已经完成,房产所有权已经变更为阿健与小雯共同共有。

因此,许伯拿回房子的诉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原标题:加了儿媳名字 赠儿的房产能索回吗?

法院认为房屋产权已变更,父母无权要回

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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