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8日上午,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企业生产一线,处理群众举报,同步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检查中发现顺德乐从一家钢铁加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当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顺德乐从一家钢铁加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接到举报,执法人员立即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的钢铁切割加工作业车间中,有部分坑井周围的安全护栏因缺乏维护,存在不同程度损坏,另外也存在护栏设置高度和安全性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这儿有深坑,护栏的高度应该不低于1.1米,这里需要加高,中间要加横杆。”执法人员细心检查车间中的防护情况,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破损护栏及安装不当的护栏进行修复和更换,减少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在钢铁加工类企业中,除了高坠风险,还存在物体打击等风险。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也发现,操作工人佩戴的安全帽为2021年5月生产的,有效期为30个月,截至今年6月已使用36个月,超过使用期限,防护效果降低,风险增加。执法人员责令企业负责人做好人员防护设备的更新。

企业法定负责人现场了解了相关安全隐患情况后,表示将依法依规做好整改,及时修复和更换破损护栏,更新一批安全头盔,同时要求所有员工进入车间佩戴好安全头盔及反光衣等防护设备。
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也将按照分区管理,加强片区安全巡查工作。针对同类型的企业,总结共性的问题,并提醒企业整改,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或是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乐从镇应急办钢铁监管组组长、注册安全工程朱伟钿提醒,佛山已印发钢铁行业的安全工作指南,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文、图、视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宋佳雨、张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