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获悉,高明区已发布修订后的《佛山市高明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通过完善高明区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三类突发事件,不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和处置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修订后的《预案》补充了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组的成立要求、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工作职责。《预案》指出,经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成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组,指挥组长由区卫生健康局领导担任,成员主要包括区卫生健康局疾控、卫生应急、医政、法制监督等股室以及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区有关医院和辖区有关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

在新修订的《预案》中,新增了高明区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流程图。
另外,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组接受同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和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介入处置的,同时接受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有关单位需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修订后的《预案》增加了应急准备内容。明确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的稳定,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应急装备、药品、急救设备等物资管理制度,做好仓储、培训、技术管理及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应急需要。各医疗卫生救援队要建立快速联络、集结机制,确保召之即来,迅速到位。

在新修订的《预案》中,新增了高明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流程图。
在应急保障工作中,增加了机构保障,要求建设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管理完善、反应迅速、救治有效的医疗体系和急救网络。同时调整了各相关单位对物资保障的职责,细化了经费保障的要求。
《预案》中还新增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流程图和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流程图,通过图示明确两类救援步骤流程,确保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文/高明融媒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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