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定制家具送货日期多次变更,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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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颜女士向佛山消委会投诉称,其在2024年年初在某公司定制了一套家具,《订货协议》约定送货时间为2024年4月,并支付了定金25000元。期间,因颜女士自身原因,送货时间延迟。6月底,颜女士按公司要求支付了尾款26000元,双方约定货物可以发货配送。7月至9月期间,颜女士多次就货物配送情况询问公司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均是货物已经发出。但由于时间跨度太长,颜女士认为公司虚假发货,多次明确要求退款,均被公司拒绝。

处理经过及结果

佛山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积极联系双方了解情况。颜女士认为公司虚假发货三个多月,已无信誉可言,且公司负责人多次承诺10月15日前货物仍未配送就全额退款。而公司负责人则认为,颜女士多次延期发货也有一定责任,坚称公司并未虚假发货,只是发错了家具,在发现问题后,立刻安排了补发,而且家具已经在10月15日送到颜女士所在地,物流公司在10月16日初次联系她安排配送。

消委会认真查阅双方的聊天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分析认为公司明知发错货物却未如实告知颜女士,确实存在一定的责任。建议双方尊重合同契约,积极沟通解决问题,但由于双方长时间就退款问题争执不下,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消委会按规定终止调解,建议双方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点评

本案中,颜女士在某家具公司定制家具,双方形成定作合同法律关系。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多次对合同送货期限进行变更,最后一次达成合意的送货期限是10月15日。因此,如果家具公司在该时间将货物配送给颜女士,颜女士已经接收货物,家具公司交付货物的合同义务就已经完成,颜女士要求家具公司承担延期送货的违约责任可能难度较大。如果家具公司未在10月15日前配送货物,则构成了违约,颜女士有权要求家具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这个违约责任前提是合同有明确的约定。

关于“明确约定”可以表现为书面合同约定、微信沟通明确表达等。如果颜女士与家具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约定,则只能要求家具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这个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并且可以量化的损失,颜女士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如果颜女士与家具公司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佛山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订购家具的名称、品牌、图样、颜色、材质型号等,同时,约定好计价方式、生产周期、交付时间、安装周期、质保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如果未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而消费者对商家有特殊的要求,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文字形式或其它形式提出或补充,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固定证据,避免在维权过程中因证据不足而陷入被动局面。(佛山消委会律师专家顾问团朱庆程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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