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社区调委会相助 交通事故赔偿得以落实

近日,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社区调委会收到一面写有“专业敬业法律精湛 尽心尽责不负重托”字样的锦旗,在月明社区调委会的协助下,龚某顺利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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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为月明社区调委会赠送锦旗。

龚某今年60岁左右,2024年6月,她在荷城泰和路与云开街交汇处骑自行车与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受伤且自行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车负全责,小车投保了意外保险且处于保险期内,但事故发生后,小车方未对龚某作出任何赔偿。

于是,龚某向月明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何蝶芳迅速介入并联系肇事车主与保险公司。车主表示愿意配合,但认为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则称需按流程评估后才能理赔。龚某提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要求,保险公司对医疗费中部分非医保用药的合理性存疑,提出不应纳入赔偿范围,对于误工费则要求龚某提供更详细的收入证明与误工时间证明。车主认为未对龚某造成精神损害,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经多次调解,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荷城街道月明社区调委会转变思路,指导龚某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协调了驻点律师为龚某撰写民事起诉状,于2024年11月初把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共计9497.5元。最终顺利通过司法程序获得应有的赔偿。

文、/高明融媒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曾俊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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