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尽孝”为名,行霸座之实。安徽蚌埠一男子带母亲观影,因嫌弃前排座位视线差,为了“让老妈看得舒服点”,强行霸占他人座位,引发冲突,以致300余人没办法观影只好退票,这对母子也被警方带走,冲上了热搜。
在这起事件中,霸座男子以牺牲他人利益,作为自己“尽孝”的代价,践踏公共秩序,侵犯他人权益。在工作人员劝阻时还高喊“我就坐在这里怎么了”,尽显无赖、泼皮之举。
实则就是打着“特殊情况”的幌子,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要是真想母亲看的舒服点,为什么不多打点“提前量”,买票、选座,只要再稍微用心一点,也不至于“尽孝尽到了局子里”。
不少人以为占座只是不文明的小事,实则不然。占座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最高可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
而且涉事影院后来将票价全部退还给观众,并为观众补偿一场观影。要是影院追究损失,霸座男子的所谓“孝心”,最终还要靠“钞能力”买单。
不仅是这次观影霸座,最近还有在春运火车上霸座的人被乘警带走等事件,也上了热搜。除了报警处理,相关单位、企业能否将切实可用的信用管理机制引入文明社会建设中,通过建立客户的信用黑名单等方式,让这种“座霸”以后买票都难,从而更好地约束占座行为的发生?
文、视频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评论员黄碧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