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佛山购房直接入户纳入积分入户统筹 环卫工公交司机等最高可享80分加分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昨日,佛山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此次修订是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配置我市公共资源,充分保障新市民合法权利,引导有能力有需求在佛山生活和工作的新市民留在佛山、入户佛山,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办法》对部分计分指标及项目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设定的最低30分才能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的前提条件,不再设定分值门槛;《办法》还将现行的购房直接入户政策调整并入积分制服务管理,并设置过渡期。即2019年1月1日前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新市民,可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入学方面,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统筹纳入积分服务体系。其中,明年1月1日前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可继续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至2019年12月31日。

此外,《办法》新增了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的内容,为住房困难的新市民家庭提供基本保障。提高了居住证和社保的积分分值,居住证由每年5分提高到10分,最高120分;社保的分值由原来最高可积100分,提高到最高150分;增加了租房计分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租购同权。

本次修订特别为在佛山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等特定公共服务岗位的新市民设定了最高可达80分的加分分值,充分认可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对城市发展的贡献。

政策解读

积分服务扩至保障性公租房申请 环卫工公交司机等可享加分

购房纳入积分体系,设置过渡期

《办法》将购房直接入户政策调整并入了积分制服务管理,也就是说,取消购房直接入户,房产只是作为计分指标之一。

据介绍,明年1月1日前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新市民,可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办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而在2019年1月1日前,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住建行政部门网上认购的新市民,依然可以享受原购房入户政策,但是规定了办理期限。

其中,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开发商与购房业主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即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获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购房业主(含二手房)须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

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的,不受2019年12月31日截止时间的限制,但依然受办理期限的约束。即从不动产登记部门向房地产开发商确认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购房业主须在3个月内完成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获得该证书后,购房业主须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逾期的视为放弃。

据介绍,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完成竣工验收后,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确认权属,市民可向开发商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登记时间。根据《办法》,开发商应及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告知购房业主,并积极协助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住建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开发商配合购房业主办证行为进行诚信评价。

入学:

购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明年仍执行购房政策性借读

根据《办法》,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将被纳入积分入学类别统筹安排。

在《办法》实施之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其适龄子女可继续执行政策性借读生政策至2019年12月31日,即2019年秋季学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仍属于政策性借读生。

在2019年1月1日前已买房的新市民,其子女有无其他入读公办学校途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回应称,新的积分入学政策调整之后,还有多种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方式; 而且无论购房面积多少,都可以在《办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购房入户。适龄子女入户佛山的,即可按照户籍生待遇保障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如果不考虑入户,但小孩在2020年以后上学的,如符合政策性借读生其他条件之一的,教育部门也会统筹安排刚性保障入读公办学校。例如:属于人才引进类、父母一方是佛山市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等,或者凭购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面积作为积分项之一,申请积分排序入学。

保障:

环卫工公交司机等最高可享80分加分

《办法》新增了积分入住的内容,将我市积分服务体系扩展到保障性公租房申请。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人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家庭,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入住保障性公租房。

另外,本地居住证分值由每年5分提高到10分,最高可积120分;本地社保的分值由原来最高可积100分,提高至150分。

此次修订,还特别为在佛山从事环卫、公共交通驾驶员等特定公共服务岗位的新市民,设定了最高可达80分的加分分值。同时,增加了租房计分项,最高计分分值为30分。

为了尽快解决市民的入户需求,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将采取增设窗口、增加号源等多种方式,全力处理市民的入户申请。

除了到户政窗口现场提交资料申请外,市民也可以登录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上传资料申请。

据了解,除了积分入户,新市民还可以通过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等方式申请入户,可登录佛山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相关办事指南。

原标题:佛山市发布新修订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购房直接入户纳入积分入户统筹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韦娟明

编辑|何欣鸿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