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吕金生报道:12月28日晚间,碧桂园发布附有特定履行契诺的融资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代理人)以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作为获授权牵头经办人及账簿管理人及协调人)签署融资协议。
根据公告,贷款人已同意向碧桂园提供一项以港元及美元计值金额分别为34.7亿港元及4.86亿美元的双币可转让定期贷款融资。其中,A1期融资及A2期融资期限为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而B1期融资及B2期融资期限为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24个月。碧桂园表示,根据融资协议取得的贷款将由公司用作为集团任何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
根据碧桂园发布的未经审核营运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11个月,碧桂园共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约4897.4亿元,同比增长29.52%;归属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52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31%。
来源丨佛山日报
编辑丨钟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