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位费收多少?能不能免?”这一困扰广东消费者多年的餐饮消费痛点,如今有了明确的规范方向。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收取茶位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时,必须在消费者点餐前主动告知并公示收费标准。该《指引》征求意见截止至12月24日,公众可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意见。

作为广东饮茶文化的特色产物,茶位费从传统“一厘馆”的座位费演变而来,如今已渗透到各类餐饮业态中。但近年来,收费标准模糊、未提前告知、强制收取甚至向婴幼儿收费等问题频发,引发大量消费纠纷。今年9月,“8个月婴儿未喝茶被收茶位费”话题登上热搜,消费者黄女士在广东某海鲜大排档消费时,两名婴儿及三名儿童均被按成人标准收取3元/位的茶位费,账单争议最终以商家退费并暂停营业告终。
《指引》对茶位费收取及餐饮价格行为制定了多项具体规范,核心可概括为“提前告知+明码标价”双重要求。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收取茶位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时,必须在消费者点餐前通过口头或公示方式明确告知,严禁结账时才披露收费信息。
同时,商家需通过纸质菜单、电子屏、展示牌、智能点餐终端、网络页面等显著方式公示,确保内容清晰醒目,消费者点餐前置环节可直观获取。
不仅需标注茶位费标准,菜品还应标明名称、价格、计价单位及主要食材;进口食材需注明产地,因规格、等级不同定价的需分别标示。茶位费及菜品价格变动时需及时更新公示信息,杜绝“菜单小字隐藏、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等情况。
监管部门也都明确了违规后果,未按规定公示或提前告知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予以查处。此前深圳已有餐厅因未显著标注茶位费被罚款5000元。去年4月,顺德区发布应节提醒告诫函,明确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消费者如遇“茶位费刺客”,可保留菜单、账单等凭证,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维权。
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邮件发送至gdsjj_dengchunfeng@gd.gov.cn(主题注明“《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信函寄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处(邮编510630)。
文图/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