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就医前,“选点”别忘记!
1.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门诊特定病种相关医保政策,明确调整或新增部分门诊特定病种纳入保障范围。 2. 新规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提升参保人异地就医便利性。 3. 部分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有所提高,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4. 政策明确实施时间及线上申请渠道,参保人可通过指定平台或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
应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就医前
申请办理门特选点业务
可选择市内和市外
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
作为选定治疗机构
如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
需要变更选定治疗机构的
一个年度内变更数量不超过3家
具体如何办理选点或变更业务?
手把手教您操作

1.微信搜索或扫码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2.点击首页“特定门诊选点登记”。

3.阅读“办理须知”。

4.点击“新增选点”/“变更”,选择需要前往就诊的医疗机构按提示操作即可。

除了本人办理
家属也可以代选点哦
添加绑定家庭成员信息后
即可帮其办理门特选点


除急诊抢救和转诊外,参保人员到未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特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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