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领日期在3月22日的驾驶证,记分会在哪一天清零?

1. 初领日期为3月22日的驾驶证,其记分周期自该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记分将于次年3月21日24时清零。 2. 该结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三条(记分周期定义为12个月)和第十五条(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且无未缴罚款的记分将在周期结束时清除,未缴罚款的记分转入下一周期),明确了记分清零的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3. 新闻编校人员为康铮,审核人员为张文海、蔡坤、周畅。

佛山交警

问

初领日期在3月22日的驾驶证,记分会在哪一天清零?

答

初领日期在3月22日的驾驶证记分,在次年3月21日24时清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三条相关规定,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