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敲响警钟

1. 龙江镇通过“行政+司法”闭环追责,对超标排污企业既施以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又通过诉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企业赔偿5.7万元,为同类生态环境纠纷诉讼提供实践范本。 2. 2023年,某餐具消毒公司因超标排放和逃避监管被罚款20万元并移送公安拘留,因与生态环境部门磋商未达成一致,被诉至法院后判决赔偿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费用共5.7万元,彰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3. 生态环境部门在企业已搬迁情况下,通过资料收集、污染事实调查、因果关系分析及科学计算损害量化等步骤,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磋商与诉讼奠定专业基础,确保责任认定合理。 4. 企业超标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除行政处罚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应积极参与磋商、主动担责,消极回避将面临诉讼追索。

佛山生态环境

企业超标排污和逃避监管被行政处罚后

还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龙江镇通过“行政+司法”闭环追责

给出了答案

为同类诉讼

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实践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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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龙江镇某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费用。

01

“行政+司法”

龙江镇守护绿水青山出大招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实施以来,龙江镇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通过磋商机制追索当事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2宗。与此同时,龙江镇积极探索完善闭环机制,成功通过民事诉讼对磋商不成功案件进行闭环追责,进一步构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长效机制,为顺德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探索可复制经验。

02

“20万罚单+5.7万赔偿”

责任难逃,彰显“环境有价”

2023年4月和6月,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和逃避监管罚款合计2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且因双方磋商未能达成,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费用共5.7万元。

03

深入开展调查评估

科学合理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在涉案企业已搬迁的情况下,生态环境部门与鉴定评估机构密切配合,通过资料收集、污染环境行为事实调查、因果关系分析、选定鉴定评估方法,核对废水排放量、确定单位治理成本和调整系数,科学合理计算生态环境损害量化,给出鉴定评估意见,为后续磋商、诉讼奠定坚实基础。

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除面临行政处罚外,还可能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当事人应积极参与磋商、主动承担责任,而非消极回避,否则会被依法诉讼追索。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龙江监督管理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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