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被罚327万,涉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等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21日发布罚单,剑指新华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 2. 新华人寿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费用分摊不准确等,被警告并罚款327万元;关亦青等6名相关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49万元。

财联社

财联社8月2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一张罚单,剑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新华人寿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费用分摊不准确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新华人寿警告并罚款327万元。对关亦青、陈一江、程海燕、马峰、张韬、黎星警告并罚款共计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