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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针对性普法助力疫情防控

“拒绝居家隔离还外出买菜?强制执行!”“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这位街坊栽了!”“2人散播疫情谣言被拘!”……疫情防控期间,佛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拒绝隔离、瞒报漏报、造谣传谣等多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梳理这些案件我们可以发现,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部分群众出于对疫情的恐慌,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不愿配合隔离等;二是少数当事人无视法律,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三是个别网民对非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未仔细鉴别与核实,信谣传谣,触犯了法律。这些都是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的表现。

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其实,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但部分公众对相关法律知之甚少,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又缺乏法律意识,凭习惯处事,在不知不觉中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也增加了疫情防控的难度。

因此,全民战“疫”有必要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更多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一是要针对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创新法律宣传形式,依托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对村居、工企人群,特别是复工复产人群的疫情防控法律常识普及宣传力度,引导人们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做到不隐瞒疫情,不抵制调查,自觉落实防控措施。

二是要针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公安、卫生、疫情防控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对典型违法案例的发布与警示,不断提升法治威慑力。

三是要针对网民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案例分析、上网提醒、违法举报等方式,引导网民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网上涉及疫情的谣言和不良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战“疫”舆论场上树立依法、科学、理性、健康法治氛围。

疫情防控也是一场法治“大考”。可以说,全民战“疫”,处处有“法”才能更好地实现科学防控。

原标题:开展针对性普法助力疫情防控

来源|佛山日报

文|夏琪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