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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分背后的三水普法答卷

今年5月,广东省普法办印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省普法工作网上考评情况的通报》。在全省普法工作年度考评中,三水区司法局从全省129个县市区中脱颖而出,与省内其他15个县市区司法局并列第一,总分为97分。优异成绩的背后,是三水区长期以来对普法工作的不懈追求和执着坚守。近年来,三水区坚持推进法治三水建设,将法治实践与法治 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以法治建设新成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扎实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将普法工作深入村居、校园、企业和家庭,以普促治、普治并举,有效推动全社会法治建设进程。

抓住关键

对接干群学法用法需求

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学法用法的重中之重。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实施情况,也是省普法考评的一个首要项目。

在三水,领导干部成了学法普法的带头人,学法用法的形式丰富了,经常性的法律“充电”成了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去年10月,一场富有仪式感的庭审活动在三水展开。三水区首次组织领导干部亲历庭审现场,旁听一宗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案,以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让领导干部切身感受法律威严。

区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水通过旁听案件庭审,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让领导干部对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全过程有了直观的了解,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区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水区司法局举办青少年法治研学夏令营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陈氏大宗祠。

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三水在全市五区率先采用省学法考试系统,受到省市普法办的好评。据统计,全区机关单位共有6317人报名参加学考,全区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99.15%。

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让他们在学生时代就开始学法、懂法、守法,对于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2017年开始,区普法办和区教育局率先开展学校教师学法考试试点工作,三年来共有教师7000多人次参加,从源头上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基础。区属63所学校100%配齐配强法治、交通、禁毒、消防、安监“五校长”。

今年以来,三水区司法局积极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治行走大讲堂”系列活动等青少年专题普法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推广省普法办制作的宪法教育精品课程,推动全区青少年养成宪法精神和法治意识。

去年9月,“法治行走大讲堂”和“寻找法治美 志愿亲子行”青少年法治研学计划,曾分别获得2019年“益苗计划”广东志愿服务组织成长扶持行动暨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省级示范项目和持续扶持项目。

区普法办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

区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三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摒弃了传统的说教模式,孩子们可以在众多由政府和爱心企业提供的场地边玩边学。

普法的对象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人群,而是全体公众。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速度日益加快,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并努力适应的现实。

突破难点

花式宣传走进乡村基层

去年底,三水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挂牌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间隔不到半年,芦苞镇蔡边小学也拿到了这一牌匾;三水法治苑、芦苞镇和乐平镇法治文化公园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全区65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广东电网佛山三水供电局等27家企业先后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这些省级荣誉来自三水区在教育、文化和基层法治创建领域的创新实践。这对去年省级考评工作来说无疑是加分项。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难点在乡村。在乐平镇新旗村,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成为“法律进乡村”的鲜活载体。村民们集中到一起读普法书籍、讨论案例、交流心得。他们中的“明白人”被司法所吸收为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村民化解矛盾、宣讲法律,使村民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近年来,三水区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实践,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68个村(社区)中已有65个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95.59%。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在法治苑进行宪法宣誓。

区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等方面,三水将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对重点村(社区)的督促检查,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有了创建载体还需要人气来增强普法效果。2017年9月,区司法局广泛吸收热心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组建全区唯一一支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管理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三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

这支队伍已从原来的130人发展到如今的600多人。近年来,普法志愿队在法律驿站定期值班,参与各单位各类普法活动450多场,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21906小时,人均志愿服务时长203.18小时,成为全市普法志愿服务队中组织活动最多、参加人数最多、人均服务时数最长的一支队伍。

用人所长,各尽其能。针对成员的专业特长等特点,志愿服务队共设有红色党员分队、法治宣传分队、法律服务分队三个队伍,红色党员分队引导和激励其他分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整个志愿服务队由区司法局局长挂帅担任队长,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的宣传老兵负责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积极统筹区内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优质普法资源,依托区“七五”普法讲师团、区以案释法专家库,带领志愿服务队深入乡村、社区,让法治因子更广泛地遍布每一个角落。

从传统的文本资料宣传到进阶的案例专家研讨,从常规的法律知识竞赛到形式丰富的法治文艺巡演、“法治行走大讲堂”系列活动,各类创意的普法活动逐渐将普法部门的“独唱”变成各方共同参与的“合唱”。志愿服务队逐步承担起了普法工作领头羊的角色,有效提高了全区普法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擦亮品牌

创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创新普法宣传方法是三水区普法工作走出的另一条有效路径。三水“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群众感到普法离自己更近了,法治宣传方式更活泼了。这是方式创新带来的变化,为普法工作增添了新活力。

“现在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法治宣传。不得不说,三水的法治氛围真好。”异地务工人员刘彤说。如今,在西南街道中心城区,不管是银行、学校、医院还是商场,LED屏幕总能看到法治宣传的标语。

为了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对法律知识的迫切需求,三水还在全区及各个镇街构建法治文化基地。目前,全区7个镇街均建成了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基地。

三水中心城区内的6个公园已全部注入法治元素,包括三水法治苑、禁毒主题公园、消防主题公园、反邪教公园、2个廉政主题公园(三水荷花世界、孔圣园)。这些法治文化基地的选址均在楼盘集中的居民密集区,让群众在休闲散步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充满趣味性的法治宣传小游戏吸引群众热情参与。

翻开报纸、打开电视、连入网络,三水着力打造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平台,让市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法的影子。

不久前,三水区司法局抗疫题材原创公益励志歌曲《守望》发布。该歌曲作为三水区首个抗疫题材原创音乐被“广东司法行政”“佛山司法”等多个官方新媒体平台转发,并被“学习强国”广东学习平台采用。

无独有偶,原创公益法治歌曲(MV)《法治信仰》被中央政法委选入全国优秀政法题材原创音乐作品展;原创歌曲(MV)《心中的歌》在全国总工会主办的“网聚职工正能量”原创歌曲征集比赛中获得优秀歌曲奖;三水区首个禁毒公益歌曲也即将面世……普法工作有声有色,凭借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了广大群众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的普法宣传实效,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擦亮了全区普法宣传品牌。

区普法办相关负责人称,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创新形式,打造多样化普法宣传内容,推动全区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新闻链接

《法治之窗》栏目——

自编自导自演21年的普法坚守

在每个播放《法治之窗》的周二晚上,刘先生总会在7时半准时打开电视收看。这个由区司法局创办的节目,至今已走过21个年头。“我看这个节目有10多年了,虽然每期只有短短十来分钟,但学到的法律知识不少。”刘先生说,“以前我一个人看,现在我们全家人一起看。”

《法治之窗》电视普法栏目,自1999年6月开播以来,历经四次改版,不断发展创新,已连续播出650多期,收看的人数基本涵盖全区电视观众的90%以上。这档节目从2001年至今,一直都是由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主导参与,并且自编自导自演。

《法治之窗》虽然是自编、自导、自演,品质却十分有保障。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节目的选题内容上,他们坚持用群众身边发生的真人真事改编为法治情景剧;在演员的演技培训上,区司法局多次选拔业务骨干参加市文化艺术联盟举办的创作表演培训;在节目形式创新上不断提升,把过去以主持人说法或嘉宾采访为主的说教形式,升级成为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故事短剧。

连续播出21年的《法治之窗》还创下了许多值得称赞的荣誉。这档节目不仅获得过2009年“广东省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三等奖,其中的第442期节目《无名“夫妻”》更是在2011-2012年度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目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钊仔流浪记》《花都飞石案》等优质节目被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专栏采用。

原标题:三水区司法局为何能在全省普法工作年度考评中脱颖而出?

97分背后的三水普法答卷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吴昱萱 通讯员许可

图|部门提供(资料图片)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