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禅城34 | 禁止广场舞、体温高于37.3℃劝阻入园…周知!
2月6日,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园疫情防控管理公告》,针对公园、广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予以规定。

中山公园门口已更换防疫情公告和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文。
根据公告,市民进入禅城区内公园,入园时拿好口罩,个人独自散步可不佩戴,区域人流增多时要佩戴;若设有体温监测点,市民必须测体温,体温高于37.3摄氏度或有感冒症状者,将不得入园;园内不得跳广场舞。以下是公告正文。
公园疫情防控管理公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染途径,有效遏制疫病扩散和蔓延,维护广大游客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公园(广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间,部分公园设置体温监测点,入园游客须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37.3摄氏度)或有感冒、发热症状者,将予以劝阻不得入园。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市民,不得入园,应戴上口罩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市民在入园前应准备好口罩,个人独自散步、游玩时,可不佩戴口罩;当区域人流增多时,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废弃口罩须放置在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请勿随意丢弃。
四、公告期间,禁止个人或团体在园区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
五、文明游园,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六、公园内的游乐设施、音乐喷泉、展览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场所已暂时关闭,敬请知悉。
七、各公园(广场)管理单位要在主要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本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市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终止日期另行公告。请市民群众注意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个人清洁。
祝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阖家安康!
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6日
◎专题阅读: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禅城在行动
文/佛山日报记者林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