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去年底,高明区重新修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步骤,获得不少市民欢迎。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高明区拟出台相关政策,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财政专项补助。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可获得补助10万元;六层及六层半住宅,补助9万元,五层及五层半住宅,补助7万元,四层及四层半住宅,补助5万元。这笔补助资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发放,可用于加装电梯工程购买电梯设备及建设费用、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等事宜。
如何确保这笔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记者了解到,自然资源分局在申请程序上规定,只有当加装电梯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加装电梯申请人才可向所属镇(街)申请办理领取专项补助资金的手续。
自然资源分局工作人员提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前期协调及施工过程监管工作将严格按照去年底印发的高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有加装意向的小区,可在充分了解本梯间业主加装电梯的意愿后,到网上下载或到行政服务中心报建窗口领取相关表格,通过一门式系统申请办理;业主也可直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协助完成表格填报、申请报建和验收手续。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