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5月14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郑海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向新任命的副市长郑海涛颁发任命书。/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刘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海涛颁发任命书。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郑海涛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洁华、叶良、黄坚、徐东涛和秘书长陈锋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乔羽,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佛山市2021年4月份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陈振华同志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免去杨永泰同志的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万伦同志的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