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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论语 | 员工不转发朋友圈被开除 如何守护边界感?

就因为没转发公司广告到朋友圈,重庆一名员工不仅被罚1万元,还被开除了;因拒不转发分管副院长要求转发的视频,浙江一名工作人员被通报批评。最近,单位强制转发朋友圈的新闻,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在重庆这起案例中,法院给出了让劳动者满意的“说法”: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何种信息,应由微信使用人自主决定,用人单位不应非法干预。从法院的判决中,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微信朋友圈带有天然的社交属性,因此常常被单位“盯上”,视作免费的广告牌。这也造成不少“打工人”的困惑:朋友圈是公还是私?无论是法院的解释,还是普通人的认知,朋友圈都是以“我”为中心的圈,即便帮别人转发,也属于人情世故的范畴,“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不存在强制性。员工当然有权利说不。

道理不难懂,现实中却很难做到。面对单位的强硬要求,大多数员工只能选择软抵抗:你强制让我发,我就设置为仅对你可见,或者是发后不久就删除。之所以不“硬刚”,是因为和朋友圈的私权被侵犯相比,得罪单位的后果更严重。

往深层看,这类事件指向的是单位和员工之间的边界感。这种破坏边界感的事情,并不是个例。湖北一家公司以“找内奸”为由,查看员工微信聊天记录;还有一家公司为防止“摸鱼”,要求员工下班前将手机电量消耗数据截图检查。如此做法,是对员工尊严的严重践踏,员工又怎么会对单位有认同感、归属感?

健康的职场关系,是彼此尊重。没有员工会喜欢一家没有边界感的单位。职场人对工作的期许,不仅是一份饭碗,也包括劳动尊严、权益保障等。如果单位手伸得太长,肆意穿越公私界限,这样的任性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评论员刘江

编辑 | 梁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