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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论语丨让佛山非遗绽放新的时代光彩


6月10日是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当日正式实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延绵传承数千年的生动见证。对一个城市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文化标识作用,它记载着城市的发展历程,是城市独特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符号。佛山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非遗资源,目前有15项国家级非遗、56项省级非遗、131项市级非遗,粤剧、狮舞、陶艺、剪纸、木版年画、佛山十番、佛山秋色、祖庙庙会等特色民间艺术和民俗活动源远流长。


佛山粤剧。

如此丰富多彩的非遗资源,如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是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课题。近年来,佛山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非遗项目仍面临保护意识不强、生存发展空间狭小、创造性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这次出台的《办法》,直指非遗保护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明确了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项目保护单位的认定事项,体现了对非遗保护的精细化管理和本土化特色,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最直接、可操作的法律依据。


6月10日,“Hello!非遗”非遗市集在南风古灶举行。活动吸引了外国游客了解体验佛山非遗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北京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时指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他强调,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佛山作为岭南广府文化重要发源地、兴盛地、传承地,立法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就是要更好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这些文化珍宝在新的时代焕发新的生机、绽放新的光彩,以此持续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非遗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贝,但它不是孤芳自赏的老物件,而是充满生命力的活化石,是可见、可亲、可感、可参与的现实生活。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近年来非遗的传承与发展正迎来高光时刻。全国范围内,丰富多彩的非遗与现代生活相融相通,成为文旅消费的“明星”、群众欢迎的“国潮”。正在火热举行的深圳文博会上,各展馆的非遗文化展示区成为热门打卡点,引来无数观众驻足喝彩。


深圳文博会上,佛山馆的醒狮文创产品吸引许多观众驻足留影。/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黄碧云摄

大好的时机和环境下,佛山要抓住良机,以《办法》的实施为新起点,不断挖掘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蕴藏,进一步推动佛山非遗实现系统性保护、创新性发展。当前,佛山正努力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和要求,更好地推动非遗保护走出名录册、走出博物馆,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融入百姓生活,让非遗真正“活”起来、“潮”起来,并以此丰富、滋养群众文化生活。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激发非遗的生命力、创造力,使之薪火不息,代代相传。

从历史的灿烂星河中走出,进入新的时代,相信佛山非遗必将书写新的灿烂,绽放新的光彩。

文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评论员叶小青

编辑丨周师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