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佛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