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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获全国推广

佛山日报讯 记者莫璇报道: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第一批24个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入选,成为全省两个入选案例之一,获全国宣传推广,反映我市推进版权强国建设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助力版权强国建设。

佛山是万亿制造业大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超3万亿元,涉及著作权民事案件日益增多。2020年,佛山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版权行政、法院、行业协会、人民调委会多方联动,开展权威性、专业性的版权纠纷调解,将著作权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此机制如何运作?当事人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时,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佛山市版调委调解。其间,佛山市版权局负责购买服务,提供必要的调解经费和条件,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介入,保障调解机制顺利运转;法院提供同类案件裁判范围供参考,对达成的和解予以司法确认,增强和解权威性;行业协会、版权调委会听取纠纷双方表达诉求,提高和解成功率。

“一门式”和解机制,简化手续,对撤回立案申请、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法律文书等多个环节实现“一门通办”,相关法律文书直接邮寄送达,免却当事人往返奔波;减免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法院对申请立案时提交的诉讼费用依据结果进行减免;灵活便民,可灵活选择线下和解场所或线上调解,提供多样便捷的调解服务。

通过和解机制,当事双方只需见一次就能解决纠纷,切实减轻了“诉累”。相比过往60~90天的诉讼时间,通过此机制一般只需30天就能完成和解且免除诉讼费用,获得社会广泛肯定。

数据显示,2019年佛山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仅13件,实施“一门式”和解机制后,2020年~2023年共调解案件2.7万件,占全市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一半。在2023年,95%的当事人均主动接受调解,达成和解案件诉讼金额1.72亿元,经调解最终和解金额412.77万元,大大减轻作为被告的佛山企业负担。

由于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且便民惠民效果明显,“一门式”和解机制被借鉴沿用至其他领域,如佛山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借鉴这一模式与法院建立“一门式”和解机制。此外,该机制还获得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授予“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

编辑/王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