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莫璇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4月29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关于佛山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调研报告,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建环资委的调研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本次会议还通过了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丘胜辉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局长、招霞红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任命罗凯原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余珂珂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朱微微、黄爱文、田婷婷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胡翠筠、滕茹刚、吕敏妍为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决定免去陈卫东的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局长职务、张可的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林剑伟的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罗凯原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余珂珂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蔡建芳、冯石柱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胡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下,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珊、李坚、张朝志、杨永泰、贾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领导刘杰,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 | 古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