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泌尿系统透析类项目规范整合,优化服务收费体系,重新限定全市最高限价。该通知自 2025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调整,佛山市对接落实省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将原实施的“机采血浆置换术”等32项规范整合为“血液透析费”等21项血透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将原实施项目和规范后项目进行映射。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限价按照省的指导原则,以平移的方式确定价格。即政策落地前的价格低于省的最高限价,按政策落地前的价格进行平移,政策落地前的价格高于省的最高限价,按省最高限价执行。
以血液透析费项目为例,此前市内政府指导价格为400元,此次调整按照省的最高限价调整为390元(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一样)。这一价格涵盖了消毒、穿刺、安装设定、连接管路、监测、血液回输、加压止血、封管、处理用物等一系列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通知提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血透、腹透等医疗服务均按整合后项目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例如,开展血液透析同时联合血液灌流服务,只能按照 “血液透析灌流费” 收费,杜绝了拆分项目分别收费的乱象,保障患者权益。
文 |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唐格桢
编辑 | 朱韵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