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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笔记 | 如何让新业态成为稳就业促发展新引擎?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以下简称“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对增加就业灵活性、提高劳动参与率和拓展劳动形式发挥着突出作用。我国政策层面对于新就业形态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近年来,佛山新就业形态产业发展迅猛,特别是禅城区,人口密集程度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网络直播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大量涌现,货拉拉、盒马、朴朴买菜、58同城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均将佛山总部落户禅城,已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有望成为未来解决就业难题的重要产业。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515”战略目标,务必成为产业结构协同发展的领头羊。相信新就业形态将推动佛山向高质量发展快速跃升。

但当前针对该领域的政策保障、服务措施还处于初级阶段,面临一些问题,要如何更好地服务好、凝聚好这一庞大群体,让他们成为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的正能量,让新就业形态成为稳就业促发展新引擎?结合禅城区的实践探索,建议从法律援助、用工管理、社会保障、职业发展、就业创业帮扶等五个方面发力,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撑起“保护伞”,促进辖区内新就业形态长期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权益保护力度。强化人社、工会、司法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联动,成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服务联盟,拟制定《佛山市禅城区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正确维护其合法权益,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利用现有21个红色驿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各类调解组织等力量,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服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会同法院、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发挥“一站式”多元化调处机制作用,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加大劳动权益救济力度。

二是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管理。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形成良好新就业形态用工氛围,指引企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引导双方订立书面协议,保障其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权益。

三是优化社会保险政策。针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频发的特点,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将未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纳入单项工伤保险范围。优化工伤保险参保模式,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探索由“按人”参保转为“按单”参保的可行性。提升社保待遇经办服务水平,优化劳动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待遇发放等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待遇兑现效率。

四是完善技能培训体系。探索制定新就业形态职业培训规范标准、开发相关教材及课程设计,为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创造条件。鼓励新就业形态企业争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参与新型学徒制,通过校企合作增加从业人员技能;通过岗前线下学,在岗线上线下结合学等模式,建立完善的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教育等公共职业素养方面的培训。

五是强化就业创业帮扶。搭建新就业形态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岗位招聘、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的采集发布,即时开展职业指导,便捷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精准帮助劳动者实现新形态就业。加强政校企合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新就业形态行业见习实习、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帮扶群体,以新就业形态实现个人就业创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作者何海虹,系佛山市委党校新任市管干部专题培训班学员、禅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编辑/王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