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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全面推进环评审批改革

月初,《佛山市高明区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上周,高明区环评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总结去年试点区域沧江工业园环评审批改革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方案,今后,原本只在沧江工业园区推行的环评审批改革将扩至全区。高明将在合理设定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推动各镇街编制区域环评报告的基础上,全区推行豁免环评管理、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调整环评文件等级、精简环评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及全程高效管理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动实现“企业减负、报告简化、审批高效”的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推动镇街编制区域环评报告

去年,高明区在沧江工业园试点进行的“区域环评+清单式管理”环评审批改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并得到了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认可。随着方案的出台,大大节省企业成本的环保手续审批将全面推广,区内企业都能享受到此项改革红利。

“我们要进一步实现‘企业减负、报告简化、审批高效’的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总工程师谭玉华表示,高明将在去年试点沧江工业园区环评审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合理设定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推动各镇街编制区域环评报告,将改革受益范围扩展至全区。

记者了解到,环评审批改革需要遵循坚守红线原则、全面深化原则、风险可控原则、强化监管原则四个最基本的原则,也就是环评需要严格按照“三线一单”为基础,全面总结试点区域沧江工业园区环评审批改革的经验,将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项目列入负面清单严格审批把关,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就具体改革内容而言,属于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可以通过推行豁免环评管理、分行业告知承诺制、调整环评文件等级、精简环评报告内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措施,全面提高全区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效能。

今后,在沧江工业园区推行的环评审批改革将扩至全区。图为沧江工业园。/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其中,豁免环评管理指的是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外的项目,除了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外,均豁免环评管理。而企业改建如果无涉及重大变动,同样豁免环评。

对属于区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只需要按照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签订告知承诺书。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环评文件经公示期满后直接发出批复文件。

而符合各镇街区域环评报告和审查、准入要求的项目,则可以调整环评文件等级。即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现只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现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企业原来需要做报告表,得花资金聘请第三方制定,前后耗时一两个月。”谭玉华举例说,如果这个企业符合调整登记要求,现在只需填报登记表。登记表企业自己就可以填写完成,并且生态环境部门当日就能够给企业备案。企业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都大大缩减。

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区生态环境部门强调,实施环评审批改革的前提是不降低高明的生态环境质量。因此环评审批改革并非不对污染企业进行管理和限制,而是将此前环评工作“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对于不符合高明高质量发展的高污染企业,高明仍然没有它们的位置。”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已经发布有关文件,完善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负责人指出,事中监管是指企业在动工建设中,执法人员会不定时进行检查,对于实际建设不符合环评文件、没有落实承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撤销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备案)。事后监管则是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不定时、不定人对企业开展执法,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除了有环境准入正面清单以外,高明还设有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内的行业及其企业,将要一如既往按照原规定执行审批。“例如涉及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高污染行业的企业,就不符合调整环评文件等级的条件,必须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谭玉华表示,高明将使用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此外,“调整环评文件等级”此项措施,与各镇街编制各区域环评报告息息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透露,预计各镇街的区域环评报告将于7月中旬左右完成,届时环评审批改革工作将在各镇街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那么各镇街的区域环评报告有何作用?记者了解到,今后各镇街根据区域环评,能够更准确地审批企业是否符合落地当地的要求。例如某个区域缺乏污水处理厂,而一个需要大量排出污水的企业试图落地到该区域,镇街就能以不符合该区域环评为由,不通过该企业的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高明还将环评审批改革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结合起来,项目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编制阶段可以同步填写《排污许可申请预备表》,在申请环评审批时一并提交,实现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个项目”“一套表格”,对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探索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与排污许可登记“合二为一”。

重点改革内容

豁免环评管理: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较大的新兴产业外,实施豁免环评管理。

推行分行业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签订告知承诺书。生态环境分局受理环评文件,经公示期满后直接发出批复文件。

调整环评文件等级:

对符合区域环评及审查意见、准入要求情况的区域内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等级进行调整。

精简环评内容:

项目环评可与区域环评共享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简化相应评价内容。

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改革:

项目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编制阶段按照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同步填写《排污许可申请预备表》,可在申请环评审批时一并提交。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建立标准化事中事后监管、精细化“一证式监管”与差别化“双随机抽查”的监管执法体系。

原标题:高明全面推进环评审批改革

推动实现“企业减负、报告简化、审批高效”目标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何志勇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