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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今年拟筹集1000套共有产权住房

“奋斗了整整16年,终于在这座城市安了家,生活也有了新盼头。”回忆起自己日前在2021年度禅城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首批抽签选房活动中签经历时,老家在广西梧州的陈龙既兴奋又感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为了加快完善我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我市于去年开始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并计划今年在全市筹集1000套共有产权住房,让更多住房困难的本地户籍居民和新市民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住有所居

解决住房困难

“虽然在佛山打拼十余年,但此前家里大大小小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买房这事一再耽搁。”从事快递工作的陈龙直言,如何在佛山扎根成为他心中最渴望的事情。

这样朴素的愿望,在去年看到曙光。2020年11月,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计划推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首批抽签选房活动,并向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征集报名。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陈龙第一时间便填报了个人信息。

经过申报、审核、筛选、抽签等多重环节,2021年3月10日,陈龙在禅城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首批抽签选房活动中成功抽中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住宅。“每平方米只要6000余元,住建部门还帮助我们协调了公积金贷款,极大缓解了我的购房压力。”陈龙介绍,他中签的这套共有产权房,其中80%的产权为自己所有,20%产权为政府持有,因此他支付总价仅为30余万元。

3月10日,禅城区首期80套共有产权房进行抽签选购。/受访者供图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规划和保障科负责人表示,作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之一,共有产权房旨在解决城市“夹心”阶层住房困难问题,“市民只需掏自己所拥有产权比例的钱,就能住上一整套房子”。

据了解,未来我市计划每年都持续推出一批共有产权住房,除了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外,还将通过直接配建部分新房的方式提供房源。

该负责人指出,1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其家庭成员不再另外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承购共有产权住房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

答疑解惑

房屋购得安心

“共有产权房能否自由交易?”“物管费等是按产权比例缴纳还是全额缴纳?”“房屋能否按照商品房规则继承?”随着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不少市民很关心这一新鲜事物,纷纷提出自己的困惑。

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一进行了解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规划和保障科负责人表示,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向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承购人需转让共有产权房前,应当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该负责人指出,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其所有,但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与此同时,由于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原则上应当实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承购人因此需要自己承担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等费用,在物业小区内行使业主权利,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费,并享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权利。

如果承购人亡故,其法定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继承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并重新计算所得共有产权住房的时间。如若法定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转让或退出。

原标题:今年我市拟筹集千套共有产权住房

让更多住房困难市民住有所居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宋世伟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