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来临,网购热度飙升的同时,也有消费者反映,自己默认的支付方式变成了“先用后付”。近日,中消协会发布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点名“先用后付”等技术服务不当应用,提醒消费者理性辨识。
现象:一不小心就会“0元下单”
“我觉得‘先用后付’也算是一种超前消费吧,跟那些借贷软件差不多。”网购爱好者陈小姐说,目前“先用后付”的支付模式十分普遍,不过她直言,自己不会选择这种支付方式。
陈小姐表示,因为“先用后付”有时候是不知不觉中开通的,对于不太熟悉网购的中老年人来说,一不小心就会“0元下单”。“平台经常会自动勾选‘先用后付’,我妈妈当时莫名其妙地买了一张床,但她说她没买,我仔细看了她的手机才发现,原来是用‘先用后付’买的,于是赶紧给她退款,然后把这个功能关掉了。”陈小姐抱怨。
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先用后付”是指满足条件的用户在购物时可以先0元下单,待确认收货后再付款。记者实测多个电商平台,在很多商品订单的支付方式里,都可以看到类似“先用后付”的功能,即使没有开通该功能,在支付方式也能看到对应的选项供消费者选择。此外,以淘宝平台为例,开通后会自动“设置先用后付为优先支付方式”,下单时就会自动勾选“先用后付”。
有市民担忧,开通了“先用后付”后,容易过度消费,或是小孩子、中老年人不了解“先用后付”的功能,点击购买了一大堆商品,直到扣费或者收到快递时家里人才知道。不过也有市民表示,增加“先用后付”功能,等于多了一种支付方式,支付更加灵活,网购也更加方便,不会占用资金。
律师:可能带来逾期和信用风险
佛山市消委会第四届律师专家顾问团商品消费分团律师朱敬平指出,“先用后付”实质上是一种消费信贷模式,通过延迟支付的机制,实际上是在强化消费者的“超前消费”行为。而部分电商平台推行“先用后付”功能时,风险提示不足,没有明确提示和确认步骤,或者设置得比较隐蔽。平台在开通该功能时,应制订公平合理的规则并显著提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朱敬平律师进一步解释:“‘先用后付’可能会带来逾期和信用风险,如果消费者未能按时完成支付,可能会产生逾期费用,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平台默认勾选‘先用后付’,已然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朱敬平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持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厂家,避免冲动消费。而经营者也应合法、诚信经营,确保自己销售的商品符合法律规定。“电商平台要加大对入驻企业的审核力度,对高风险、高投诉领域适当提高保证金的额度,确保遇到相关风险时有足够的赔付资金。而从监管部门的角度,行政机关应加强对不良商家、劣质产品的查处力度,制订本领域内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助力商家和消费者有对照性地改进和维权,维护市场秩序。
文字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张世玉
编辑丨周师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