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模块化建筑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佛山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打造更高水平“有家就有佛山造”建造模式。
《方案》提出了试点目标,明确到2026年年底,模块化建筑配套管理体系初步构建,各区均有不少于一家模块化生产企业或一个模块化建筑试点项目,全市培育不少于2家较大规模的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企业,总设计产能不少于5000个模块/年,初步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的模块化建筑产业链集群,实现模块化建筑产值超5亿元。
到2028年年底,系统完整的模块化建筑配套管理体系全面建成,全市培育不少于5家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较大企业,总设计产能不少于2万个模块/年,模块化建筑生产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增强,模块化建筑产业链集群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实现模块化建筑产值超15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强化政策支撑引领、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技术创新转化、培育产业协同生态、加强质量安全把控、加快试点项目探索等重点任务。
其中,对新建、扩建的模块化建筑构件生产企业,优先提供用地选址、优先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将该类型生产企业的工业用地需求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统筹。
建立佛山模块化建筑产业协同示范区,重点在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高明区(荷城街道、明城镇)、三水区(乐平镇)布局模块化建筑特色产业园区和示范产业基地,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打造完整产业生态。
整合佛山家电、家具、建材产业优势资源,推动龙头企业跨界布局模块化建筑领域,推动形成“模块化建筑+有家就有佛山造+装配化装修”产业链,推动建筑业和家居产业融合发展。
《方案》还提出科学合理确定模块化建筑应用场景,在环两江先行区重点区域稳步推广试点项目,在标准化程度较高、工期和质量要求较严格的城市更新、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机场航站楼等工程项目中实施模块化建造。
文字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梁建荣
编辑丨梁毅玲